您是我的榜样

发布时间:2019-02-28  点击数:598



——写给母亲的第一封信
何旭平
母亲,您好!
      这是我第一次给您写信。从小至今,我从未远离过您,所以不需要写信,也从未想过写信。有什么心里话当面诉说,亲切自然,情境交融。
      今年是您入党六十周年,值得纪念,有些心里话想对您说,以书信的方式,向您这位老党员致敬!您一生听党的话,紧跟党走,党叫干啥就干啥。1955年8月参加工作到1992年退休,37年的时间,您辗转九个地方(学校)工作,一直服从组织分配,克服家庭和个人的困难,兢兢业业工作,得到了组织的肯定和同事们的称赞。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贞和对事业的担当。
      1955年您从上饶师范学校毕业,来到上饶市铅山县八都小学,这是您人生的一个新起点。后来,您又分别在南昌县八一公社淡溪小学、钱溪小学、南塘小学任教。当时,您带着年幼的哥哥和我,克服了很多困难,坚持在农村小学工作。后来曾听您说,在钱溪小学工作期间,生产队没有富余的房屋,我们一家三口住在一个经过改造隔离的牛棚中,除了难闻的气味,夏天蚊虫叮咬,成了夜晚最难熬和最痛苦的事情。这样度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在大队干部的帮助下,我们住进了一户农家,住宿条件才有所改善。
      1968年下半年,根据组织决定,您加入了“五七”大军的行列,再次来到农村工作锻炼,在农村一待就是五年。在农村,您与农民一起下田劳动,春播秧苗,秋收稻谷,特别是“双抢”时节,您克服体能的极限,早出晚归,承担和农村妇女一样的劳动压力。您以顽强的意志克服了许多难以想象的困难,经受了许多磨难和考验。
     1973年,您来到南昌县莲塘二小担任副校长,工作、家庭和生活相对稳定下来。您本可以一心一意当一名老师,从事您热爱的教育事业。1975年,组织上又一次决定让您到莲塘镇莲塘大队曾家村参加社会主义路线教育。当时,您并不十分情愿,向组织反映能否换一个人。学校工宣队队长找您谈话,做思想工作。最后,您还是服从组织决定,来到农村。曾家村与我们住的地方虽然不远,仅有半个小时的路程,但您很少回家,与村民们同吃同住同劳动,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加深了与村民的感情,促进了社会主义路线教育工作。在一次劳动中,您不慎扭伤了腰椎,但您未曾开口向组织提出离开曾家村。后来领导得知情况,将您调回莲塘二小。
     为此事,我曾问过您,为什么不坚决推辞。您说,在党组织面前,可以有自己的想法,但是,一旦组织决定了,就必须坚决服从,这就是一个党员的基本原则。
      在您的教育培养和影响下,我对党充满向往,并且努力向党组织靠拢,终于在1985年12月,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至今,我入党已经33年,也算一名老党员。但在您的面前,我永远是一名新党员。前段时间,我也面临着工作岗位的调整,从内心讲,我希望留在原岗位一直干到退休。当我想起您的经历、您的选择,我找到了正确的答案,那就是服从组织安排,在新的岗位作出新的努力。
母亲,我衷心的感谢您,您的养育之恩,您的教育培养。您的品德和对党的忠诚,永远值得我学习。母亲,您是我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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